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如有加班需求,应由相应的雇佣方另行支付相应的加班酬金。
若雇主安排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标准的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岗位工作,则应当向其支付法定基本工资的150%作为额外的加班报酬。
如果雇主决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进行工作且并未提供休息之余地,那么雇主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法定基本工资的200%作为加班酬金。
对于雇主安排劳动者于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情况,则需依照不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每日或每小时应得工资金额的300%为基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