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国有企业遵循相关法规与规定进行合理裁员,为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乃是合法之举;而若发生非法裁员情况,则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以双倍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标准,其计算基于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服务年资,初次计算时,每满一年即应向员工支付其当月工资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
至于月工资的确定,则需依据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