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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公司没有实际打款可以变更吗

3.2w浏览 匿名 2024-04-09 湖北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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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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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关于公司出资期限届满之际,我们有必要了解四种常见且有效的方法来适当延续其认缴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公司认缴期限不得超出相应营业执照所规定的期限,因此普遍较短。
    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规定。有关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其次,由全体股东经过充分讨论并经表决权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期限进行修订;
    最后,实施延长企业认缴期的措施。与此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等相关重要信息应按规定向社会大众公开披露。若企业长期未能核实履行公司注册资本,将会给公司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全文
    6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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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合同实际履行变更怎么办?
在遇到合同实际履行时变更的时候首先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就变更可以达成一致的,那么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合同,新的变更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双方需要按照新的变更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如果无法协商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对方不履行的,可以要求对方按照违约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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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夫妻事实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无论双方之间的分离状况持续了多长时间,均可进行离婚程序。
关于协议离婚方面,要求双方必须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前往各自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
如满足相关条件,并且通过三十日的冷静期,那么双方便可以顺利取得离婚证书。
然而,如需提起诉讼离婚,则需向当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如果经过法院调解无法达成共识,且被确认为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的情况下,应获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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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实际履行视为变更怎么办
如果合同实际履行,一方想变更合同内容时,双方同意更改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履行批准登记手续的,从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没有明确约定的,可推定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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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房子拆迁时可以直接把更名给儿子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办理拆迁房屋的房产证过程中,我们无法直接将其过户至子女名下。
这主要因为拆迁房屋作为政府政策性安置房,包含了众多的政策优惠,因而不能直接进行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若需将此类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变更,赠与或者继承两种方式均须先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再向主权登记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在此过程中,除了携带公证书之外,还需准备已婚人士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明以及共同签署相关手续的在场证明,而对于未婚者则只需提供单身证明及身份证件。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涉及到拆迁房屋的产权问题:
1.当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够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时,前提条件是子女必须与父母同属一个宅基地家庭的成员;
2.在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的过程中,拆迁单位通常会与被拆迁人家庭签订一份集体土地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户主代表全家在该协议上签字,同时该协议上也会注明该户家庭其他成员的姓名;
3.安置房的产权人为拆迁房屋的全体家庭成员。
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安置房的分配是针对拆迁房屋中的所有人所享有的权益,也就是说,家中的每一位成员都拥有安置房的产权,除非经全家人协商同意,将产权归属其中的某一人,这样的话,产权便可归属于该人,在办理产权证时仅需将此人的名字填写上去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交通事故复核后重新调查会改变责任划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存在异议,您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请求,申请进行复核审理。
在此过程中,如果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勒令原办案单位对案件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和重新认定,那么责任的判断结果是有可能发生改变的。
一旦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严格审查,发现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证据不足够真实可靠、责任分配不够公平合理,或者调查及认定环节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他们将依法做出复核结论,命令原办案单位对此案件展开新的调查并予以重新认定。
反之,如果在审查后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有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符合事实、证据确凿充足、适用法律准确、责任分配公正且程序合法,则会做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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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使某方持有的股权增加即控制权的扩大,达到一定标准后就实现了成为实际控制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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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工商变更手续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递交变更申请:
首先您需在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注册并登录,随后点击选择变更登记按钮,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并将此变更申请予以提交。
2.审批所需资料:
接下来,由市场监管局下属工商部门对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核查。
如发现某些资料尚有不足之处,他们会及时通知您补足。
3.支付变更登记费用:
在申请变更登记过程中,根据您变更项目的具体类别以及企业自身性质等多种因素,所需缴纳的相关费用也会有所差异,因此请您务必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4.审核通过:
若您的变更申请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规定,那么经过严格审查之后,工商部门将会为您颁发全新的营业执照或者是注销原有的营业执照,从而顺利完成此次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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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实际履行变更合同内容该怎么办?
当我们遇到了实际履行合同时,一方变更合同的内容,我们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一致还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时,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实际履行合同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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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以股票形式并购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股权并购的严谨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是进行前期调查环节。
计划进行股权收购的各方需要签订相关的基础框架协议,同时,被计划收购的一方也必须同意为该计划采取详尽的尽职调查措施;
其次,在协商的过程中,双方需要紧密围绕着前期调查的结果展开深入讨论和磋商,以期确定股权转让的切实可行且详细的执行方案;
最后,在履行阶段,收购方需按照先前签订的协议条款,向出让方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项,同时,还需依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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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行为变更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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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婚前购买房产,婚后承担房贷支付义务,通常情况下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在特殊情形之下,比如当事人之间另行达成协议,则另当别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结婚前,若一方与他方订立了不动产买卖合同,且此项交易在其个人名义下予以注册登记,同时在婚后共同分担房贷,那么在离婚之时,对于该不动产的处置问题,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判定该不动产归属登记方所有,并且由登记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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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房产证更名如何改名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老年人离世后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变更事宜,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安排:
首先,若存在有效遗嘱,则应依照遗嘱内容进行相关变更工作,继承者应携备逝者死亡证明、遗嘱及其他必要的证件至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既定流程予以办理;
其次,若无遗嘱遗留,则须携带逝者死亡证明以及需要变更权属者的相关证件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证书过户手续所需的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与其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证书过户手续所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如涉及遗嘱继承权公证,还需额外提交的资料为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发明专利实审过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专利申请审查流程详述如下:
1.手续完备:
在整个审批程序期间,申请人需向专利局提交各类手续,且这些手续必须以书面方式呈现,并且需采用专利局设定的统一格式的表格进行填报,同时,手续表的填写还须严格按照填表指南进行,并由申请人亲自签署确认。
此外,手续表仅限于处理专利申请相关事务;
2.提交手续表: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所有手续的表格或文件均应准备两份,其中一份为原始文件,另一份则为副本。
当手续表被提交至或递交至专利局受理处之后,经过受理处的日期孔审核和登记后,会将其中一份副本退还给申请人,作为收取文件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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