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股权并购的严谨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是进行前期调查环节。
计划进行股权收购的各方需要签订相关的基础框架协议,同时,被计划收购的一方也必须同意为该计划采取详尽的尽职调查措施;
其次,在协商的过程中,双方需要紧密围绕着前期调查的结果展开深入讨论和磋商,以期确定股权转让的切实可行且详细的执行方案;
最后,在履行阶段,收购方需按照先前签订的协议条款,向出让方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项,同时,还需依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