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住宅房地产置换方面的税费政策规定如下:
无论是在土地使用权交易过程中还是在房产交互环节上发生交换行为,若两个对象之间的交换价值并不相等,则必须由其中一方承担支付相应的税费责任,而该部分费用主要是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是其他经济利益形式进行缴纳;反之,如果两者间的交换价值相同,那么就可享受到免征契税的优惠待遇。
此外,当个人进行房产互换时,除了需要遵守契税相关法令法规外,还需要承担相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印花税等多种复杂税务支出,同时还有可能涉及到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费以及地方教育费等名目繁多的税费项目。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第八条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