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公司法人变更之后,原先存在的偷逃税费状况应由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来承担责任。
这是由于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发生在原有法定代表人任期内,而偷逃税费的违法行为也同样是在该期间发生并由其主导的。
因此,在法律层面上,责任的承担者理所当然地落在了原先的法定代表人身上。
但是,若原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偷逃税费行为毫不知情,便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而是应由偷逃税费行为中的直接负责人来承担相应的后果。
无论情况如何变化,新任的法定代表人均无需对变更前的公司偷逃税费行为担负任何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