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工伤所致的1至10级残疾的赔偿标准可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医疗费用的计算,应基于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清单等书面收据,并结合患者病历记录以及诊断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据予以综合认定。
其次,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伙食补贴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辅助器具购置费用以及营养补充费用等也在赔偿范围之内。
最后,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则需按照不同的伤残级别进行相应的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