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辞退员工时给予的补偿款,这原本便是需要依照税收法规来缴纳个税的。
然而,这种补偿金之所以被视为工资的一部分,是因为它同样受到了法律法规的约束。若其总额超出了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这个上限,那么这部分额外的金额便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