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想使和解协议书具备法律约束力,
首先需保证作为行为主体的当事人应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该和解协议书必须是各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没有任何欺诈或误解因素;
此外,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范相冲突,也不宜触犯社会伦理道德底线。
在这些前提条件都得到了充分满足之后,协议书所涉及到的参与方均应严格依照协议内容来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