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申请丧葬费用时,所需要进行的准备工作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具备齐全的文书资料,例如死亡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等。
其次,申请人还需要向社保局提交一份《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并附带死者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能证明与死者之间关系的相关证件。
特别注意的是,若死者系企业退休职工,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应补充递交《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倘若死者为农转非的情况下去世,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应规定填写《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除此之外,对于离休人员或者退休人员而言,申请仪式还需要提供关于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的拨付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第1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款: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7款: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