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治安处罚法规定,若违法行为人在过去的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对其进行治安拘留,那么其违法行为便自动失效,且不需要再执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该种情况下的时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如果违法行为具有持续性或者连续性的特征,那么应当自行为终止之日起重新计算。
另外,对于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况,应分别作出裁决,并合并执行。
当行政拘留与其他处罚合并执行时,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