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多少

4.1w浏览 匿名 2024-04-26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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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依据相关条例规定,职工在遭受工伤后获得的一次性工伤残疾补助金的金额,其标准将依据伤者自身在受损害前12个月内的平均个人月缴纳薪资的6至24倍来制定,根据定级结果进行具体分配,其详细内容如下:
    对正式员工而言,一级伤害可获的补偿为24个月、二级伤害则是22个月、三级伤害能领取到20个月、四级伤害可领到18个月;对于五级以及以下级别的伤残情况,每一类别都可以得到16个月的补偿;而六级伤残则为14个月的赔偿标准;七级伤残可以获得12个月的补助待遇;八级伤残则为10个月;九级伤残可以享受8个月的补偿;任何等级的第十级伤残都可以拿到6个月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全文
    6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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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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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属于工伤保险的一种,因为工作受伤致残的员工,由保险公司给劳动者的一次性工伤补偿,具体给多少,需要先对受伤员工的工伤进行登记评定,再根据评定的结果对伤残的员工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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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行政诉讼附带性审查可以审查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中国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裁决以下类型的诉讼案件:
首先,对于诸如行政拘留、暂时性扣留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勒令暂停生产经营活动、没收不合法所得以及非法财物、处以罚款、给予警告等行政处罚行为持有异议者;
其次,对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或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多种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持有不同意见者;
再者,对于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遭到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时限内未予回复,或者对行政机关就该行政许可事项所做出的其他相关决定持有异议者;
最后,对于对行政机关就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做出的决定持有异议者。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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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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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可以多次申请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取保候审是允许被申请人反复申请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对于被告人却不可重复进行取保候审措施。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之后,如果案件已被提交至人民法院作进一步审理,且此时需要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状态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时,人民法院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决定,并且需将该决定通知给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若决定继续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则必须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期限也将从新开始计算;
若决定继续采用保证金方式作为担保,那么就无需再收取保证金。
此外,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被告人再次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
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
人民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返聘人员工伤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此类问题,我们需依据实际情形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
关于在工作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受伤时,员工工资应如何妥当处理的相关规定如下:
原则上讲,在这一特殊时期内,员工原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将保持不变,由雇主方每月按时发放。
对于那些因工伤造成身体残疾且已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人群,工伤保险基金会从月度定期支付他们所需的生活护理费用。
而生活护理费则会根据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生活大部分无法自理或生活部分无法自理三种不同程度进行划分和支付,其对应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员工工伤待遇: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3)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4)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护理费分为三个等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
分别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5)工伤致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
一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负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的90%至75%。
其中:
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6)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负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工资收入的18至24个月工资。
其中:
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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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4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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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纠纷处置中,其责任归属应当以当事人个体的行为对于该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实际作用及过错的严重性为依据,进而准确地辨识并明确各自应负之责。
具体而言,关于责任的主次划分标准可能如下所示:
首先,若一方当事人因其自身过错而引发了本次交通事故,那么他将被法律判定全权负责;
其次,如果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避责任,导致现场情况发生变化,证据消失殆尽,以至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那么这位逃逸者也将被视为全责方;
最后,如果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毁灭证据,那么他同样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如果是由两位或多位当事人共同过错引发的交通事故,则需根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于事故发生的实际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进行责任分配,即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再者,如果各方当事人都没有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那么这就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但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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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算?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按照伤残一级发放24个月的工资,伤残二级为22个月的工资,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工资指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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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伤残补助金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伤残补助金是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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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境外购物二次销售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海南地区的代购活动属于违法行为,任何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会受到严厉惩罚。
为了避免某些人假借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的便利来进行非法活动,海关总署特地做出了相应规定,明确表示此类行为将接受法律制裁。
据悉,海南离岛的旅客每年都有高达10万元人民币的免税购物额度,而且购买次数没有限制。
为了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防止不法分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购买免税商品以获取不当利益,海关总署严正声明,任何企图通过借用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的名义获得非法利润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海关总署的严格要求,海南离岛的旅客如若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商品,或者将所购得的免税商品在国内市场上再次出售;
在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商品时,提供虚假的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的离岛信息,那么海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这些违规者将被禁止在三年内享受到离岛免税购物的优惠政策,并且会被依法纳入相关的信用记录中。
除此之外,如果离岛免税商店存在将免税商品销售给规定范围以外的对象,超出规定的品种或者规定的限量、限额销售免税商品,出租、出让、转让免税商店经营权等行为,海关将勒令其立即整改,并可能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在一年内因上述违规行为而被海关警告超过三次的离岛免税商店,海关有权暂停其从事离岛免税经营业务,暂停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情节特别严重的,海关甚至可以撤销该离岛免税商店的注册登记。
同时,离岛免税商店还必须按照进口货物的标准补缴相应的税款。
法律依据:
《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第三条
离岛免税店应按月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在首次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一)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国家批准设立离岛免税店(含海南省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批准并向国家有关部委备案的免税店)的相关材料。
第八条
离岛免税店应将销售的离岛免税商品的名称和销售价格、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离岛旅客信息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南省税务局规定的报送格式及传输方式,完整、准确、实时向税务机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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