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离世者,其个人所缴纳之费用以及相应之利息将一并全额退还给已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之人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直系亲属,同时也意味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之结束。如当事人属于在职员工,则可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以及抚恤金;若非在职员工,则无法享受此两项补偿待遇。而对于退休之后离世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已领取部分除外)可予以退还,同时亦可向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及抚恤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