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婚后购置之房产,若房产证之上仅有夫妇其中一方之姓名,且其在共同所有权栏目中标注为单独所有,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范畴,可由该方单独决定出售与否。反之,若共同所有权栏目未作任何标注或注明,则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该房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人对于自身所拥有的不动产及动产具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各项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