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由于办理程序各有差异,一般而言,在公司任职的员工到了退休年龄时,无需亲自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而是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带上公章以及员工个人档案等资料前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中心,以协助您完成所有的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然而,如果是自行承担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且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士,则需要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区的社保中心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关于具体的办理步骤,建议您提前向当地社保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便了解所需携带的材料和证件,并在准备妥当之后,在规定的退休日期前前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