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员工在未达到约定服务期限前有权提出离职申请。劳动者在行使自身权益时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雇主发出通知,便可解除其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样地,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若想终止劳动合同,也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内向雇主发出书面通知即可。
然而,如若劳动者有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出现,则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向雇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仍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方可解除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只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雇主发出书面通知,就可以解除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