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中,年门诊报销额度设定为最高限额20000元。
同时设有起付线作为门槛限制,其中在职人员需达到1800元方可申请报销,报销比例从70%起步;
退休人员则降低至1300元,其报销比例则设定在了85%起始档位。
而在住院方面,年度报销额度最高设定为30万元。
起付线方面,无论患者身份为何(包括在职或退休),首次住院时均需达到1300元方可申请报销,报销比例同样设定在了起始档位的85%。
对于第二次住院的患者而言,起付线将降至650元,但报销比例仍保持不变。
此外,针对重大疾病的治疗,超出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将按照分段计算并累加支付的方式进行处理。
具体来说,当医疗费用低于5万元时,报销比例从50%起算;
若高于此金额,则报销比例提升至60%,且无上限规定。
2、相较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年门诊报销额度设定为最高限额3000元。
起付线方面,一级医院设定为100元,报销比例为55%;
二级及以上医院则提高至550元,报销比例设定在了50%起始档位。
至于住院方面,年度报销额度最高设定为20万元。
起付线方面,儿童需达到150元,成年人则需达到300元,报销比例则设定在了75%起始档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