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许多学者普遍认同,实习生与雇佣单位之间的关联通常属于劳务性质,由此产生的实习协议往往被视为一般的民事契约。在此过程中,相关的法律问题则受到民法法规的规制,而非劳动法的规范范围内。
然而,在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实习协议这一问题上,现行法律并未作出明文规定。尽管如此,雇主依然有权选择与实习生签署实习协议,或者与实习生本人及其所属院校共同缔结三方协议,以详细确定实习期的时长、工作时间安排、实习费用以及实习任务等关键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