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高利贷是否应予以偿付,我们应当明确的是,在高利贷行为中,合法的本金和合理的利息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必须得到支付。
然而,法律明令禁止高利贷活动,所以双方在借贷过程中所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定上限,换句话说,就是不能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之多。若当事人间所约定的利率超出了这个法定范围,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借款人有权选择拒绝偿还,但合法的本金和合理的利息仍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