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得税申报方法主要包括扣缴义务人申报与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两种途径。若您拥有就业单位,则我们强烈推荐选择第一种方式——由用人单位每月负责为您进行申报工作;反之,如您属于个体经营类型从业者,则更加适合选项二,即自行进行全年的所得税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