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签署房屋购买合同之前,首付款的支付并不具备合法性和必要性。通常情况下,实现购房交易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双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购房合同。在未签署购房合同时,支付首付款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或不当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
此外,如果一方已经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表明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向其提出违约责任追究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