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持有辣椒水作为防御工具并不构成违法行为,然而若运用辣椒水对他人进行攻击,导致对方受到伤害,便无疑是构成了违法行径。
此种行为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相关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名成立,依照法律应承担相应的治安行政及民事赔偿等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