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已经育有子女,然而这段情感纠葛仅仅建立在同居的基础之上。
没有领取合法结婚证书即构成违法行为,同时,这并不具备夫妇间的法律权益。
这种状况可称之为非法同居与生育,无法受到相关法律条款的保护;
而在此期间所孕育的子女,将被定义为非婚生子嗣。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