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需办理营业执照,则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须继续进行税务登记之事项处理。
首先,您需前往本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寻得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在此过程中,请携带店铺租赁合同、店铺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住宅改商用业主同意书等文件于身,同时还需出示经营者之身份证件。
就服装店的名称与经营范围等方面,我们同样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便申请得以顺利通过。
待所有资料齐备且审查无误时,便可成功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值得一提的是,此过程颇为简便易行。
在成功领取营业执照之后,通常情况下,办理执照的相邻部门便是负责税务登记事务的机构。
只需向其提交营业执照,他们将为您提供相应的协助和指导,并在完成手续后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您前往税务局办理发票领取事宜。
然而,由于各地的标准存在差异,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二十九条
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