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社保卡的“一卡通”服务,我们介绍一下省会医保参保者在异地就医时如何实现医保的跨省直接结算。
具体的异地使用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进行备案;
其次,选定定点医院;
最后,持有社保卡进行就医。
第一步:
进行备案所谓的备案,即是要求参保人员在跨省就医前必须在其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操作。
经办机构将采集所需的必要信息,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备案表格,对其中的关键信息进行了明确规定。
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
一是需详细说明备案的原因,如长期居住、异地安置、外出工作或转诊转院等;
二是告知将要前往的目的地。
在经办机构采集上述两个关键信息之后,便可将数据传输至国家的结算系统,并与相关地区及医疗机构对接。
社保卡中已包含了诸如姓名、卡号等其他信息,无需额外采集。
第二步:
选定定点医院选定点即意味着参保人需要选择跨省的定点医疗机构,例如若计划赴京沪等地就医,则应选择当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可通过官方公布的网站实时查询可供选择的医疗机构及其等级分布情况,以便更好地规划行程。
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参保人员在异地可选择的医疗机构范围也日益扩大。
第三步:
持有社保卡就医最为关键的环节便是持卡办理入院登记以及出院结算。
患者务必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相关操作,包括持卡办理入院以及结算。
无论您属于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还是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参保群体,只需按照规定完成备案程序,并履行相应的手续,均可享受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