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规定,本周期账单中所包含的所有消费项目,自付款之日次日起,将会按照每日0.05%(即百分之五)的比率,收取相应的利息费用直至款项全数偿还为止。
若持卡人未能于到期还款日期限(包括该期限)之前完成上一个周期账单最小还款额度的支付,则依照各大商业银行信用卡规章制度,将会对最低还款额尚未偿还部分的5%征收相应的违约金,且最低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0元或者美元1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