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公司所拥有的财产皆属于公司所有,而非用于偿还股东个人所欠之债务。
然而,股东在该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权益则可被视为其个人资产,通过价值评估与公开拍卖等程序,获取相应款项来偿还股东自身所负债务。
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并须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公司所负之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