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恶意索要薪酬这一问题,虽然其归属政府监察部门的管辖范畴,然而若情节严重到极大地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以及机关、单位或企业的正常运作,则可考虑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当劳动者遭遇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困境时,应依法向政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而非采取非法手段以求追回所欠薪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