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退回购房定金的途径有几种可行方案:
首先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可退还定金的情形,例如房产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超过一定时间期限,购房者有权据此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定金;
其次,购房者还可在合同条款中设定如下退房条件:
诸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与销售广告或售楼书所载内容存在不符之处,又或者房屋交付使用之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未获得产权证书等等;
最后,针对那些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书的内部认购项目,由于其自身不满足销售所需的基本条件,因此不论在何种情况之下均可全额退回购房定金。
关于追索已支付的买房定金而无法得到归还的解决方式,包括法律程序在内主要的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准备全面且详细的民事诉讼状,其中需详细列出诉讼请求及相关理由;
其次,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以启动诉讼程序;
接下来,根据收到的法院通知书中的指引,在指定的日期准时参加庭审过程并且积极配合法院开展相关工作;
最后,如果对第一审判决结果或者裁决表示不满,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诉法庭提起上诉申请,同时递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