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从业人员因雇主未能及时发放薪酬而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获得相应赔偿。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根据从业人员在该企业服务的年限,每年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基准,但需注意的是,如从业人员系自愿离职或自主与用人单位就解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者,将不享有此项赔偿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