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受工伤并处于住院治疗期间,如用人单位此时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在此过程中并未出现任何过失行为并且仍处于法定医疗期内,那么这种情况便构成了非法解雇。
对于此类情况,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该单位每服务满一年,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数额的赔偿金。
此外,若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合法地与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