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税后应得薪酬为16810元。
根据相关税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月收入为18000元,五险一金部分为0元,起征点设定为5000元,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为0元,专项附加扣除项也为0元。
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则为1410元。
因此,应缴纳的税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税额=(18000-0-5000-0-0)×20%-1410=1190元。
最终,税后应得薪酬为16810元。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表请见附件);
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同样请见附件);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均适用比例税率,其税率为20%。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