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条款之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将被视为无须执行:
首先,年龄达到或超过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六周岁者;
其次,即便是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其首次触犯了治安管理法规也在此列;
再者,年龄达到或超过七十周岁的公民;
最后,对于那些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且还不满一周岁幼儿的母亲而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