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司层面上擅自调整员工岗位并降低其薪酬待遇是不符合法规规定的行为。
企业在需对员工的工作职责地址进行变更或对其薪资构成实施调整时,应首先征得员工本人的充分理解和同意,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执行。
若公司未经员工同意而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条款,无疑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请求依法处理,或者依据法律程序申请仲裁,甚至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