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幼儿园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仅允许员工在寒假和暑假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这显然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作为一名劳动者,您有权随时、无条件地提出辞职请求,只需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的离职申请即可。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曾经为您提供过特定的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并与您约定了相应的服务期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承担支付剩余服务期限所对应的培训费用的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