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发现私人占用小区绿地的情况,您有权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或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可前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
倘若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处理,您还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亦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小区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得擅自将其私有化。
因此,投诉乃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与途径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