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允许在一年内灵活地分散或集合个人进行休假。
其中,关于年假休假安排的具体规定如下:
年休假期限可在同一年度内进行集中或分阶段安排,但原则上不鼓励跨年度休假行为。
若鉴于企业生产和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确实需要跨越节日年份去规划员工的最后一天休假,则需经过相关监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同时,为了满足各类人群不同的需求,年假的天数也可能被平均分配至日常的月份中,这样一来,每个月的休息日就会相应增多;
此外,也有可能在国庆节或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与年假连放,使原本的五天法定假日升级为更长的假期;
最后,员工还有权利选择单独休年假。
这种既能集中休又能分开休的年假制度,无疑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特别是对那些需要在家中照料老人和小孩的员工而言,尤为实用。
然而,作为职场人士,无论选择何种方式休年假,都应充分考虑到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