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工会在劳动法制监管领域内所承担的职责涵盖了以下诸多方面的事宜:
诸如平等协商与集体协议之缔结以及后续履行情况;
求职机会的平等分配;
劳动合同的制定、执行、变更、解除乃至终止等环节的具体操作;
对劳动者工作时长及休息休假的保障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以及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状况;
以及除此之外的一些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六条
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