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依法解聘试用期内员工之正当流程如下:
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向该员工提供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其次,在正式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有责任迅速、准确地结算员工的薪资福利待遇;
再次,公司必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妥善处理员工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接事宜;
最后,员工则需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相应的工作交接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