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应被定位于最后工作日的翌日。
在通常情况下,当雇员履行完解约约定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在法规要求的时间段内妥善结算雇员的薪资,并且协助其完成离职程序及社会保险的转接工作。
为了保障雇员权益且便于日后的追溯与操作,因此雇员需要在提交书面申请之时明确填写提出解除申请的当日日期信息,以便准确计算最终的离职期限。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