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普遍而言,孕期的假期是涵盖了周六与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的。
而所谓“产假”,即是指女性员工在怀孕以及生产前后所享有的休息待遇,一般是从预产期前约半个月开始,持续到产后约两个半月左右时间,对于那些晚婚并且晚育的职员来说,她们的产假甚至可以延长至四个月之久。
此外,国家规定女员工在生育过程中享有不少于九十八天的带薪产假。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期间,雇主不得以任何方式降低该员工的薪酬,也不能解雇或以其他形式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