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员工对公司所提出的降薪决策持有异议,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
然而若公司强行实施降薪政策,当事人可依据相关法规和程序,采取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按时发放至员工手中,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薪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