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定义及其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从犯罪的主观心理状态来看,必须是故意为之。
其次,本罪的实施者应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最后,该罪的侵害对象则是这些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对其资金所拥有的使用和收益权利。
在具体的犯罪构成要素中,本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是指行为人以其职位上的便利条件,私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将其借予他人,且这种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并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而尚未偿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