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依据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相应待遇标准,接下来再结合劳动者实际出勤时间及表现所得到的绩效考核分数,对其进行具体的运算和评估;
在此基础上,还要充分考虑到加班这一因素的影响。
其次,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将每个月的计薪日设定为21.75天,以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某个职工的月工资为2500元人民币,且他在本月的工作日(即满勤)达到了24天,那么这位职工当月实际应得工资应该是这样计算的,即将2500元人民币除以21.75天,得出每天的平均工资,然后乘以工作了21天的计算结果,最终计算出其当月实际应该取得的工资总额为2413.79元人民币。
同样地,对于计算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也是如此,其具体步骤可以总结如下:
第一步,先用月工资总收入除以月计薪的总天数。
第二步,计算得出每小时的平均工资,也就是用每月工资总收入除以工作时间中的每小时数,这里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写成月计薪总天数乘以一天通常的工作时间8小时。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