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参加工伤保险,那么你在工作中受伤后,所有的工伤待遇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此,你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你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