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又称“帮信罪”),并非依据具体的流水金额来认定“轻微诈骗”。在对该罪名进行判定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借助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却依然向他们提供协助。即便在流水金额较低且情节明显轻微的情况下,这种行为也有可能对量刑产生影响,然而并不能以此来直接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
至于是否可以将之归类于轻微诈骗范畴,则需由法院全面权衡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行动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后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