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相关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聘请的辩护律师应当向办案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
其次,办案机关需要认真填写并呈报《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待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三,申请人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以供办案机关进行严格审查;
第四,办案机关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需向被取保候审人员详细宣读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应尽的义务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办案机关会将被取保候审人员移送至当地派出所执行相关措施,同时也会对取保候审状态予以解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