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那些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们,通常情况下都会被拘留在看守所中,并且该拘留行为还拥有特定的期限要求。在拘留决定实施之后,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将相关人员转移到看守所予以羁押,最晚也不能超过24个小时的时限。除非存在因难以通知或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主义活动等罪行而通知可能对调查取证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的特殊情况之外,应当在进行拘留24小时之内,向涉案者的家属发出相应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异地拘留、逮捕】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