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合法手段,主要目的在于阻止潜在的犯罪嫌疑人为规避警方的追捕或者试图毁灭证据而实施的任何行为。
然而,其执行的严厉程度则往往会受到所涉及的犯罪类型以及具体情节的影响。尽管刑事拘留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但它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仅仅是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一个暂时性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嫌疑人被拘留期间,他们的基本权利仍然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