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家属会接收到由警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即“刑事拘留通知书”来得知亲人遭到了刑事拘留。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法律明确指出,除非存在无法联系到家人或涉嫌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主义活动犯罪等需要保密的情况外,都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庭成员发布通知。当涉及到通知可能干扰调查的因素消除后,也必须立即将其告知。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现干扰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必须及时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那些直接接收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时,为了应对现行犯罪者或严重可疑分子而采用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之一。
然而,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只能达到37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